导读: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 KATS 发布 G/TBT/N/KOR/1378 通报,拟修订 KC 62133-2 便携式锂电池安全标准。充电宝(移动电源)告别以往单份电池报告即可通关的模式,未来必须同时满足 KC62133-2 电芯电池安全 + KC62368-1 整机音视频 / 信息通信设备安全两套标准,双标并行管控,对国内大量出口韩国的充电宝、便携锂电设备企业带来重大合规变化。
一、政策背景:韩国加码锂电安全监管,补齐移动电源整机安全短板
近年锂电池起火事故频发,韩国持续强化锂电产品市场准入与流通监管。2026 年 8 月 27 日,韩国通过 WTO 发布 TBT 通报,启动 KC62133-2 标准修订草案,核心目标:统一便携设备定义、扩大标准适用范围、新增充电宝整机安全强制要求,不再只管控电芯 / 电池组本身安全,把充电宝整机电路、接口、防护结构纳入强制安全评估体系。
此前行业通行做法:充电宝出口韩国,仅需要提供 KC62133-2 电池报告 + 证书即可完成 KC 认证、清关上市,整机安全评估相对薄弱。新规落地后,电池安全 + 整机安全两项测试、两份报告缺一不可,单电池证书不再作为移动电源合法入市的全部凭证。
时间节点:
2026.08.26 KATS(韩国技术标准院)发布修订预告,完成 WTO 通报 G/TBT/N/KOR/1378
2026.09.16 意见征集截止(已完成) 正式细则待韩国官方公告
2027.01.01 暂定实施
2027.07 强制生效 中间 6 个月为过渡期
意见征集截止时间:2026 年 10 月 26 日,草案正式落地实施日期待韩国 KATS 后续公告,目前属于行政预告阶段,出口企业需提前布局测试与证书升级,预留过渡期准备。
二、新规核心要点解读
1、适用范围量化:≤18kg 便携设备纳入 KC62133-2 管控
修订草案把 “便携式设备” 明确定义为重量≤18kg的设备,替代过去模糊的产品列举方式,消除判定歧义。
清单包含:充电宝、智能手机、平板、笔记本、扫地机器人、立式便携风扇、氛围灯、电动工具、遥控模型、个人移动装置等。
豁免条件:电池额定能量≥500Wh 设备,不纳入本次 KC62133-2 管控;仅专供单一特定设备供电的电源装置,不属于 “移动电源” 范畴,不适用充电宝双标要求。
充电宝官方定义:内置可充电锂电池,依靠 USB 等通用接口输入电能,并可为其他电子设备供电的便携式电源。
2、最大变化:充电宝双标强制管控 KC62133-2 + KC62368-1
KC62133-2:便携式密封锂二次电池安全标准,管控电芯、电池包本体,包含充放电、挤压、针刺、外部短路、热滥用等电池可靠性与起火安全测试,是电池本身的安全底线。
KC62368-1:音视频、信息和通信技术设备安全标准,针对充电宝整机。评估主板、升降压电路、保护板、USB 接口、绝缘、防触电、阻燃、单故障失效防护等整机电路安全风险。
简单一句话:KC62133-2 管电池芯包;KC62368-1 管充电宝整机电路系统。过去只测电池,现在电池 + 整机两套测试,两份报告,双标准合规,一份报告无法通关。
3、技术条款与标识要求升级
电池测试项目优化:调整外部短路测试条件、优化单故障模拟评估,细化内部短路试验描述,提升电池滥用工况安全门槛。
产品韩文标识强制加码:产品本体、包装、说明书需增加韩文安全警示,储存、废弃处置、充电安全提示,标签文字尺寸、内容都有明确规范,标签不合规同样会被扣货。
证书管理:KC 属于韩国电气用品安全确认制度,产品必须打上 KC 标识 + 认证编号,海关和市场抽查会核验证书覆盖范围,仅电池证书无法匹配整机移动电源品类。
三、常见疑问
Q:KC62368-1 是不是只针对充电宝?
A:本次修订是充电宝品类新增强制 KC62368-1 整机安全要求;其他 IT/AV 类产品原本就执行 KC62368-1,本次核心增量是移动电源。
Q:现在出货韩国充电宝,是否立刻就要双标?
A:目前为行政预告征求意见阶段,尚未正式生效。但 KATS 落地后会强制执行,出口企业建议提前规划,不要继续沿用旧的单电池报告方案长期出货。
Q:CB 报告能不能转 KC,减少重复测试?
A:可以,满足对应版本 IEC 标准的 CB 报告可用于转 KC 证书,但需要确认 CB 报告覆盖范围:电池 CB 对应 KC62133-2,整机 CB (IEC62368-1) 对应 KC62368-1,两份 CB 分开评估。
四、总结
本次韩国 KC 电池标准修订,本质是从“电池组件单点管控” 升级为 “整机系统安全管控”。充电宝行业告别 “一份电池报告走韩国市场” 的时代,KC62133-2+KC62368-1 双标合规将成为准入门槛。 国内充电宝、便携锂电设备出口企业需要快速完成产品判定、证书评估、硬件与标签整改,把握政策窗口期完成合规升级,规避后续出口被扣货、退运的巨大贸易风险。
免责声明:本文基于韩国 KATS WTO 通报 G/TBT/N/KOR/1378 草案信息整理,最终强制要求、实施时间以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正式公告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