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月22日,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》(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2025/40,简称PPWR),全面取代实施了近30年的《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》(94/62/EC)。该法规于2025年2月11日正式生效,首批关键义务将于2026年8月12日起全面实施。
从“指令”到“法规”,意味着欧盟对包装材料的执法更严、标准更统一。PPWR作为欧盟“绿色新政”(European Green Deal)的关键支柱,覆盖包装全生命周期,从产品设计到废弃物处理。违规企业可能面临产品禁售、强制召回,甚至被限制参与欧盟境内商业活动。
距离法规实施已不足两个月,本文将系统梳理PPWR的核心要求与关键时间节点,助力企业高效合规。
一、适用范围:谁需要遵守?
PPWR适用于所有向欧盟市场投放包装及含包装产品的经济运营商,无论线下还是线上渠道。具体包括:制造商、进口商、分销商、零售商。非欧盟企业同样适用——只要产品以任何形式进入欧盟市场,就必须确保包装符合PPWR要求。
管控范围覆盖所有材质(塑料、纸、金属、玻璃、复合材料等)和所有场景(工业、商业、消费品、物流包装等)的包装及包装废弃物。包装类型涵盖一级(销售包装)、二级(组合包装)和三级(运输包装)。
关键提示:跨境电商、OEM/ODM出口及通过平台进入欧盟的企业尤其需要注意——监管机构将追溯至实际投放市场的经济运营者,而非平台或进口商。
二、物质管控:重金属限制与PFAS禁令
1. 重金属限制
自2026年8月12日起,所有包装中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/kg。
2. PFAS管控(仅限食品接触包装)
自2026年8月12日起,食品接触包装中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(PFAS)须满足以下限值:
单一PFAS(非聚合物)≤ 25 ppb
所有PFAS(非聚合物)总和 ≤ 250 ppb
含聚合物PFAS的总氟含量 ≤ 50 ppm
PFAS合规检测采用分步方法:首先检测包装总氟含量,若总氟≤50 ppm则视为合规;若超标则需进一步确认。
关键合规提示:
无库存宽限期:2026年8月12日之后,PFAS超标的食品包装一律不得投放欧盟市场;
限值适用于所有PFAS,无论有意添加还是无意存在;
限值适用于整个包装单元(含油墨、涂层、胶黏剂等),再生材料包装不享受任何豁免。
3. 关注物质(SoC)最小化
PPWR要求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产品,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最小化关注物质(Substances of Concern)的存在与含量。无论是构成包装的物质(纸、塑料、涂层、油墨、胶水),还是包装上的零件(瓶身、盖、标签、膜、内托),全部要最小化SoC。
关注物质包括:REACH高度关注物质(SVHC)、CLP法规分类的高危危害物质、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,以及会阻碍材料重复使用与回收利用的物质。
三、可回收性要求:从“理论可回收”到“实际可操作”
PPWR对可回收性的要求是渐进式、分阶段的:
2026年8月12日起: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。
2030年1月1日起:所有包装必须达到A、B或C级可回收性能等级(可回收性≥70%),可回收性低于70%的包装将被视为“技术上不可回收”,禁止投放市场。
2038年1月1日起:仅允许A级(≥95%)和B级(≥80%) 可回收包装进入欧盟市场。
欧委会特别强调,所谓“可回收”并非理论上的材料可回收性,而是必须在“欧盟现有或可规模化部署的回收体系中具备实际可回收性”。企业不能仅依赖实验室层面的可回收声明。
四、塑料包装回收料含量:量化硬指标
PPWR对塑料包装的消费后再生成分含量设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(按每生产企业、每年计算):
| 包装类型 |
2030年目标 |
2030年目标 |
|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 |
≥ 30% |
≥ 65% |
|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 |
≥ 30% |
≥ 50% |
|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 |
≥ 10% |
≥ 25% |
| 其他塑料包装 |
≥ 35% |
≥ 65% |
豁免情形:可堆肥塑料包装、部分食品接触塑料包装(若回收成分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)、以及塑料包装部件占整个包装单元总重5%以下的情况。
五、包装最小化:从源头杜绝过度包装
2030年1月1日起,制造商和进口商须确保包装重量与体积最小化(兼顾功能需求),杜绝“虚假底部”“多余层数”等无效设计。
空隙率限制:组合包装、运输包装和电子商务包装的空隙率不得超过50%。
特殊豁免:对于受注册商标或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包装,若最小化要求会破坏其辨识度或商标特征,可获豁免。
六、标签与信息要求
2028年8月12日起(或更晚),包装必须带有统一的分类标签,帮助消费者正确分类和回收包装。标签需提供材料成分、可回收性及分类指引等信息。
包装上可放置QR码或其他标准化数字载体,提供各包装组件的回收去向信息,方便消费者分类。
可重复使用包装还需标注可重复使用标识(2029年2月12日起)。